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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对散居农村困难归侨侨眷实行“四优先”政策,通过各项政策帮助农村贫困归侨侨眷早日脱贫致富。
“四优先”政策,即:在整村推进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培训、产业化扶贫、小额贴息贷款等扶贫工作和措施中,对散居农村的贫困归侨侨眷和侨眷居住相对集中地区实行同等优先,优先列入规划,优先安排扶贫资金,优先实施扶贫项目。
据省侨办对我省侨情摸底调查,我省现有一万三千多户五万八千多名贫困归侨侨眷,分布在全省七百八十八个乡镇的四千多个村,生产生活比较困难。
为切实解决散居农村困难归侨侨眷生活生产困难,省侨办会同该省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,要求各地研究制定侨务扶贫工作计划,并将散居农村的贫困归侨侨眷纳入当地扶贫开发规划。此外,侨务部门鼓励引导海外华侨华人、港澳同胞有重点地进行投资捐赠和结对帮扶活动,帮助农村贫困归侨侨眷早日脱贫致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