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nglish|Chinese  
 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外事侨务动态

我省对困难归侨侨眷实行“四优先”

【字体: 】【2008-6-24】 【作者/来源 wsb】  【关 闭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我省对困难归侨侨眷实行“四优先”

    我省对散居农村困难归侨侨眷实行“四优先”政策,通过各项政策帮助农村贫困归侨侨眷早日脱贫致富。

   “四优先”政策,即:在整村推进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培训、产业化扶贫、小额贴息贷款等扶贫工作和措施中,对散居农村的贫困归侨侨眷和侨眷居住相对集中地区实行同等优先,优先列入规划,优先安排扶贫资金,优先实施扶贫项目。

    据省侨办对我省侨情摸底调查,我省现有一万三千多户五万八千多名贫困归侨侨眷,分布在全省七百八十八个乡镇的四千多个村,生产生活比较困难。

    为切实解决散居农村困难归侨侨眷生活生产困难,省侨办会同该省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,要求各地研究制定侨务扶贫工作计划,并将散居农村的贫困归侨侨眷纳入当地扶贫开发规划。此外,侨务部门鼓励引导海外华侨华人、港澳同胞有重点地进行投资捐赠和结对帮扶活动,帮助农村贫困归侨侨眷早日脱贫致富。
 
版权所有:六安市外事(侨务)办公室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、建立镜像
皖ICP备08000931号 技术支持: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